为便利当事人申请再审,提高人民法院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效率,现将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半年内提出。
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申请再审人,其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
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列举的事由提出。
5、申请再审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6、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基本情况。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联系电话;
(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文书名称及编号;
(3)具体的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有多项事由的,应逐项列明;
(5)受理再审申请书的法院名称;
(6)申请再审人签名或者盖章;
(7)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
7、申请再审人申请再审,除应提交符合前条所列情形的再审申请书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系二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8、申请再审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并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人民法院需将材料退回申请再审人并告知其补充或改正,并按照本须知要求行使申请再审权利。
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9-16 15: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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