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司法需求的重要方式。为响应习总书记的号召,我院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一、繁简分流
繁简分流是人民法院深挖潜能、提高效率、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民事案件数量持续高速增长,人民群众对法院解决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为了让纠纷更加普惠便捷多元,让诉讼更加公正高效权威,我院作出了许多有益探索。我院在案件繁简分流、诉调对接、快审速裁和多元纠纷等领域,开拓创新、先行先试,从制度层面上积累了提升效能、激发活力的实践经验。我院完善配套措施,夯实改革根基,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我院在全院员额法官中选取了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办案骨干,组成诉讼服务团队、快审速裁团队和调解团队,将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第一站,实现了专人专职专岗;再造审判流程系统 ,增设“繁案”“简案”“快审”“速裁”“普通程序独任审”等标识,将案件繁简分流,极大程度上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智慧法院
我院完善了工作规则,以更详细的规则规范工作运行。我院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围绕当事人关心的诉讼知情权、程序选择权和程序异议权,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完善诉讼文书样式,确保“简化程序不减权利,提高效率不降标准”。出台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独任制审理告知书等文书样式,强化法官释明告知义务,及时为当事人释疑解惑,确保当事人知悉诉讼权利和法律后果;我院充分运用电子送达平台、微信出庭程序等电子软件,实现了在线调解、在线庭审 、电子送达等电子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便利。“云审判”就是我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将司法服务线上与线下同步进行,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云审判”,疫情期间,这样便捷高效的信息化诉讼服务让法院和人民群众轻松追赶“云”潮流。“云审判”审理案件的方式既能避免当事人出行风险,降低人员聚集交叉感染的可能性,又为当事人提供了更高效、便捷、安全的司法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司法工作的负面影响,确保了法院审判工作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三、诉前调解
近年来。我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诉源治理“大调解”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为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形成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进矛盾 纠纷多元化解,选派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退休老法官、引进社会阅历丰富的劳动仲裁人员以及对案件流程有充分了解的陪审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并为人民调解员配备良好的工作城所,为了加强和规范诉前调解员队伍管理,我院制定出台了《大安市人民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诉前调解机制对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及化解矛盾纠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阳光司法
今年,我院曾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和公开度。
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们纷纷表示,旁听案件庭审能够更直观、深入地了解法院如何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公平正义 ,也更深刻地了解和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切实认识到了法律的威严及违法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将当好表率,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履职。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不仅规范了司法行为,也加深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认可。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继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行业部门人员参与旁听多种类型的案件庭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在以案释法、提升普法实效、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庭审工作,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五、书记员集约化管理
为全面落实法院书记员集约化管理工作机制建设,实现审判辅助事务工作管理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我院开始逐步落实书记员集约化管理。书记员集约化管理机制是根据全流程无纸化办案需求,对审判辅助自愿优化配置,通过审判流程再造和信息技术应用全面提升司法效能和审判工作效率。由职能部门对书记员进行统一集约化管理,按照高效运行、衔接有序的创新工作模式,将书记员原本的程序性、辅助性工作通过信息化措施进行替代或者优化,并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个人特长将书记员配置到相关部门从事事务性工作。现我院将审判庭内聘用制及文员编制书记员统一管理,由其专职负责院内四个审判庭的庭审记录工作,将事务性工作与其他工作剥离,初步实现了书记员集约化管理。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4 14: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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