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执行基础数据
(一)总体收结案情况
2022年1-9月,全院共受理案件6033件,同比下降4.12%;旧存案件452件,同比上升98.25%;新收案件5581件,同比下降7.97%;共审结案件5719件,同比下 降0.83%;未结案件314件,同比下降40.19%;全口径结案率为94.80%,同比上升3.14%。
(二)各类案件收结案情况
2022年1-9月,全院受理刑事案件285件,同比下降34.63%;新收252件,同比下降37.93%;审结259件,同比下降36.05%;未结26件,同比下降16.13%;结案率90.88%,同比下降2.01%。
全院受理民事案件2800件,同比下降9.56%;新收2584件,同比下降12.97%;审结2707件,同比下降4.72%;未结93件,同比下降63.53%;结案率91.76%,同比上升4.92%。
全院受理行政案件90件,同比下降2.07%;新收80件,同比下降12.08%;审结89件,同比上升14.1%;未结1件,同比下降92.86%;结案率98.89%,同比上升14.11%。
全院受理执行案件2823件,同比上升7.67%;新收2630件,同比上升3.02%;审结2629件,同比上升9.68%;未结194件,同比下降13.78%;结案率93.13%,同比上升1.71%。
全院受理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非诉保全审查、司法制裁等类别案件共计35件,同比下降23.91%;新收35件,同比下降22.22%;审结35件,同比下降23.91%;未结0件,同比下降100%;结案率100%。
(三)审判执行效率情况
1.全口径结案率。1-9月,结案率94.80%,同比提高3.1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结案率(92.37%)2.43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24位,全区第1位。省院指标要求第三季度结案率为93%。我院已达标。
2.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9月,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3.9天,同比下降2.6天,低于全省平均审理天数(29.4天)5.5天,位于全区第1位。其中,刑事一审平均审理天数21.3天,同比减少5天;民事一审平均审理天数24.2天,同比减少2天;行政一审平均审理天数39.4天,同比减少24.5天。
3.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9月,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67%,同比提高0.18个百分点。省院指标要求为99.6%。我院已达标。
4.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1-9月,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4.42%,同比提高0.98个百分点,高于全省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2.07%)1.35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8位,位于全区第1位。省院指标要求为87%。我院已达标。
5.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占比指标。1-9月,超1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1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占比为0.03%,省院指标要求为0.15%。我院已达标。
6.诉讼案件归档情况。1-9月,诉讼案件结案1个月的卷宗归档率100%。省院指标要求为100%。我院已达标。
(四)审判质量效果情况(不含执行)
1.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1-9月,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3.38%,同比下降1.19个百分点,高于年度审判绩效考核目标值(91%)2.38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12位,全区第2位。我院已达标。
2.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1-9月,被改判、发回重审共56件(被改判32件、被发回重审24件),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1.87%,同比下降0.07个百分点,高于年度审判绩效考核目标值(1.6%)0.27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39位,全区第3位。我院未达标。
3.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1-9月,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67%,同比上升0.47个百分点,高于年度审判绩效考核目标值(97.8%)1.87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21位,全区第2位。我院已达标。
4.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1-9月,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11%,同比下降7.58%,低于年度审判绩效考核目标值(0.16%)0.05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58位,全区第4位。我院达标。
(五)司法公开工作情况
1.裁判文书上网情况。1-9月,共上传裁判文书3716篇,裁判文书上网率64.98%。省院指标要求上半年为50%。我院已达标;下半年为60%,我院已达标。
2.庭审直播情况。由于庭审直播指标不再列入年度考核指标,第三季度庭审直播数为0,已经被省法院通报。
3.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情况。1-9月,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应公开2861件,有效公开2846件,有效公开率99.47%。省院指标要求为98%,我院已达标。
1-9月,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上已公开文书笔录数2053篇,文书笔录公开率71.76%。省院指标要求为45%,我院已达标。
(六)司法责任制重点工作情况
1.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1-9月,入额院领导5人,占全院员额法官总数(34人)14.7%。院领导承办案件274件,占受案总数4.54%,审执结271件,占结案总数4.74%。结案率98.90%。院领导人均结案54.2件,法官人均结案168.2件,占比为32.22%。省院指标为30%。我院已达标。
2.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情况。1-9月,院庭长监督管理平台确认监管率100%,高于年度审判绩效考核目标值(60%)40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1位,全区第1位。实际监管率119.67%,高于年度审判绩效考核目标值(90%)29.67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9位,全区第1位。我院均已达标。
3.审判委员会工作情况。审判委员会工作情况。1-9月,召开审判委员会8次,研讨案件9件,研讨改判发回重审双向评查案件40件,研讨季度百起案件质量评查26件(含洮南法院民事案件11件,洮北刑事案件1件,镇赉法院执行案件4件),研讨优秀案例4个,审议文件1件,审判态势分析2次。
二、审判运行态势综合分析
1-9月审判态势总体呈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新收案件呈下降趋势。通过开展“法官进网格、进社区”“无讼村屯”创建等诉源治理工作,前三季度我院新收5581件,去除653件执保案件后,全口径新收案件4928件,同比去年去除执保案件后的5443件减少了9.46%;其中诉讼案件新收2951件,同比去年3511件减少了15.95%。
(二)审判效率指标全部达标。我院审判效率指标全部达标且在全省和白城地区排名均靠前,全口径结案率较第一、第二季度均有提升,在常态化抓好结案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审判大数据全方位、多层次、智能化分析研判审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科学调配审判资源,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
(三)审判质量指标仍需提升。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较第一、第二季度均有上升,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和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指标同比向好,但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指标距离省院1.60%指标尚有0.27个百分点的差距,还未达标;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指标虽然已经达标,但是在全省基层院排名第58位,在全市基层院排名第4位,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共计3件,这两项指标需要进一步引起我院重视,需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提高案件质量、降低发改率。
(四)司法公开工作开展不均衡。较第二季度裁判文书公开指标有所提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中的文书笔录公开虽已达标但是较上一季度指标有所下降,该两项指标已经达标。由于庭审直播政策发生变化,从6月9日起至10月24日我院庭审直播0场,已经被省法院通报,10月25日中院将庭审直播指标列入白城地区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庭审直播率达到16%,目前该项工作距离达标压力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距离年底仅剩两个多月时间,要充分认识到全省法院办案节奏普遍加快以及“后重”的严峻态势,要对标对表省院年初确定的审判执行工作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加强月结案预测研判、目标调控和进度管理,全力以赴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二)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法官进网格、进社区”“无讼村屯”创建等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三)进一步加强立、审、执部门衔接。不断强化不同审执环节、审执领域及审判主体之间的立审执衔接配合,充分激发程序效能,不断提高服判息诉率和自动履行率,有效抑制“案生案”“衍生案”问题。
(四)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作为案件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案件承办人要强化类案检索,充分发挥法官会议作用,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确保案件质量。部门负责人要担负起案件质量监督责任,及时与承办人交流、讨论,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交法官会议讨论。做好发改案件评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在评查中发现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裁判观点,审管办及时汇总、总结,为法官日后类案裁判提供指引,提升案件质量。要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的职能作用,从而保障案件审判质量。案件承办人要对裁判文书逐行逐字校阅,并通过换人校对、所有裁判文书智能纠错软件筛查模式,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避免裁判文书低级错误发生。审管办将不定期抽查裁判文书质量,并对抽查结果、裁判文书的案号、案件承办人及具体存在的问题等情况予以通报。
(五)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要继续抓审限管理制度落实,案件承办人要厘清延长审限和扣除审限的区别,分管院领导应对案件审限的审批事项加强流程把控,按照审限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审批,减少延长审限案件,确保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标。立案部门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和其他送达方式相结合的送达模式,确保送达工作及时、按时完成,促使案件流转更加快捷。司法辅助部门加强与办案法官的沟通协调,根据案情需要,对需要补充材料等事项及时告知办案法官进行补充,并把补充的材料第一时间移交鉴定评估机构,同时根据案件委托的时间及案件具体情况,及时与鉴定评估机构沟通,督促其加快出具结果,为办案法官及时提供定案依据。
(六)进一步规范司法公开。省院对司法公开工作有两方面要求,一是强化规范安全公开,防范政治风险和舆情风险;二是要强化全面及时公开,按照公开工作的要求,常态化积极推进深化公开,实现“应公开尽公开”。鉴于年底前原则上不对刑事、行政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各部门要紧盯民事案件常态化开展庭审直播,对于经评估风险较低应当公开的坚持依法公开,要正确应用庭审直播涉及当事人隐私的技术保护措施,确保庭审直播工作安全有序,同时筛查蓝屏、黑屏、花屏、声音效果不佳的视频并及时下架。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要加强裁判文书质量管理,在裁判文书制作及公开前通过裁判文书质检软件对低级错误、敏感信息进行强制检验,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杜绝裁判文书公开过程中出现低级错误。要对照上级法院近期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最新要求,审慎做好庭审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严格执行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审批机制。
二○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4 08: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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