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执行基础数据
(一)总体收结案情况
2022年1-6月,全院共受理案件4009件,同比下降0.17%;旧存案件452件,同比上升98.25%;新收案件3557件,同比下降6.10%;共审结案件3695件,同比上升1.51%;未结案件314件,同比下降16.49%;全口径结案率为92.17%,同比上升1.53%。
(二)各类案件收结案情况
2022年1-6月,全院受理刑事案件194件,同比下降34.02%;新收161件,同比下降30%;审结152件,同比下降34.48%;未结42件,同比上升50%;结案率78.35%,同比下降10.88%。
全院受理民事案件1832件,同比下降3.27%;新收1616件,同比下降8.44%;审结1739件,同比下降0.28%;未结93件,同比下降37.16%;结案率94.92%,同比上升2.74%。
全院受理行政案件64件,同比上升18.75%;新收54件,同比上升5.88%;审结62件,同比上升52.22%;未结2件,同比下降81.81%;结案率96.88%,同比上升18.03%。
全院受理执行案件1900件,同比上升6.86%;新收1707件,同比下降0.12%;审结1724件,同比上升8.43%;未结176件,同比下降6.38%;结案率90.74%,同比上升1.31%。
全院受理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非诉保全审查、司法制裁等类别案件共计19件,同比下降78.95%;新收19件,同比下降42.42%;审结19件,同比下降42.42%;未结0件,同比下降100%;结案率100%。
(三)审判执行效率情况
1.全口径结案率。1-6月,结案率92.19%,同比提高1.5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结案率(88.34%)3.85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22位,全区第1位。省院指标要求第一季度结案率为83%。我院已达标。
2.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6月,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4.5天,同比下降2.4天,低于全省平均审理天数(31天)6.5天,位于全区第1位。其中,刑事一审平均审理天数18.2天,同比减少8.8天;民事一审平均审理天数25天,同比减少1.48天;行政一审平均审理天数83.9天,同比增加26.9天。
3.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6月,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74%,同比提高0.19个百分点。省院指标要求为99.6%。我院已达标。
4.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1-6月,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4.83%,同比提高2.09个百分点,高于全省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1.53%)3.3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5位,位于全区第1位。省院指标要求为87%。我院已达标。
5.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占比指标。1-6月,超1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0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占比为0%。省院指标要求为0.15%。我院已达标。
6.诉讼案件归档情况。1-6月,诉讼案件结案1个月的卷宗
归档率100%。省院指标要求为100%。我院已达标。
(四)审判质量效果情况(不含执行)
1.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1-6月,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3.14%,同比下降1.26个百分点,高于年度审判绩效考核目标值(91%)2.14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14位,全区第3位。我院已达标。
2.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1-6月,被改判、发回重审共40件(被改判23件、被发回重审17件),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2.11%,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高于年度审判绩效考核目标值(1.6%)0.51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43位,全区第3位。我院未达标。
3.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1-6月,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54%,同比上升0.89个百分点,高于年度审判绩效考核目标值(97.8%)1.74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25位,全区第1位。我院已达标。
4.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1-6月,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24%,同比下降0.02%,高于年度审判绩效考核目标值(0.16%)0.08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57位,全区第5位。我院未达标。
(五)司法公开工作情况
1.裁判文书上网情况。1-6月,共上传裁判文书2653篇,裁判文书上网率71.78%。省院指标要求上半年为50%。我院已达标。
2.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情况。1-6月,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应公开1783件,有效公开1778件,有效公开率99.71%。省院指标要求为98%,我院已达标。
1-6月,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上已公开文书笔录数1727篇,文书笔录公开率97.13%。省院指标要求为45%,我院已达标。
(六)司法责任制重点工作情况
1.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1-6月,入额院领导5人,占全院员额法官总数(34人)14.7%。院领导承办案件203件,占受案总数5.74%,审执结198件,占结案总数5.36%。结案率97.54%。院领导人均结案39.6件,法官人均结案105.6件,占比为37.5%。省院指标为30%。我院已达标。
2.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情况。1-6月,院庭长监督管理平台确认监管率100%,高于年度审判绩效考核目标值(60%)40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1位,全区第1位。实际监管率133.33%,高于年度审判绩效考核目标值(90%)43.33个百分点,位于全省第6位,全区第1位。我院均已达标。
3.审判委员会工作情况。1-6月,召开审判委员会6次,研讨案件4件,研讨改判发回重审双向评查案件35件,研讨季度百起案件质量评查16件(含洮南法院民事案件11件,洮北刑事案件1件,镇赉法院执行案件4件),研讨优秀案例4个,审议文件1件,审判态势分析2次。
二、审判运行态势综合分析
1-6月审判态势总体呈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新收案件呈下降趋势。第二季度,我院新收3557件,去除493件执保案件后,全口径新收案件3064件,同比去年去除执保案件后的3354件减少了8.65%。新收案件呈下降趋势受第二季度疫情影响较大,可能会在第三季度迎来反弹,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二)审判效率指标全部达标。较第一季度有提升,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现已达标。通过研究案件扣除审限、延长审限的标准,使审判人员更加明晰受疫情影响下无法进行在线诉讼的案件,首先应当考虑扣除审限,而不是延长审限。行政诉讼案件引导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审判质量指标依然有待提升。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未达标。部分案件合议庭职能弱化,缺少对案件的深入探讨。部分法官综合运用证据评判的能力不足,证据采信错误,影响了案件质量。部分法官未对所办案件精益求精,盲目追求结案率,导致事实认定过于草率。
(四)司法公开指标已全部达标。较第一季度有提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中的文书笔录公开已达标。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强化诉调对接,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等非诉方式相衔接,形成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解纷合力。持续按照我院《深入推进“法官进网格”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巡回审判、普法宣传,通过联合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网格长网格员等工作人员,上门化解矛盾,深入田间地头解决纠纷,降低诉讼案件增量。
2.强化审判主体责任。我院2022年1至6月份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和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均未达标。分管审判业务院领导应当亲自组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严格专业法官会议程序,积极与上级法院对口业务部门请示沟通汇报。法官干警应当充分运用大数据检索的优势,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法信智推、聚法案例等软件应用平台的数据信息,挖掘数据价值,让大数据为司法审判提供服务。审判管理部门要强化数据监测和分析研判,常态化通报各项指标,加强督导调度。
3.运用案件质量评查。以“季度百起案件质量”评查和双向评查为着力点,查找案件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改进的方式方法,形成常态化案件质量通报机制。建立本院对审判员额法官的绩效考核办法,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到绩效考核当中,用绩效考核的指挥棒推动案件质量提升。
4.加强案件审限管理。各审判业务部门要强化对审限管理有关制度的执行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审理期限制度的通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审限变更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审限变更的流程审批和审限结束时间管控。
5.推动旧存案件清理。2021年12月31日以前立案未结的案件当中,刑事案件占比较高,应当加大对刑事案件的清理力度。针对超3个月、超6个月,超一年以上的案件分管领导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逐案调度,切实避免“边清边积”、“前清后积”情况的发生。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4 08: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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