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行政案件诉源治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完善重大案件协调机制,规范行政机关应诉行为,健全促进依法行政制度。
2.建立破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僵尸企业”依法妥善处置,建立重大破产府院协调机制。
3.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7 15: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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