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审判辅助资源配置,充分释放书记员岗位集约化管理效能,大安市人民法院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书记员集约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司法改革文件精神,在确保本院书记员职能规划更严谨、人员配置更优化、职责分配更明晰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特制定我院书记员集约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建立一支职责明晰、结构合理、管理规范、激励有效的书记员队伍,是实现审判辅助资源配置结构性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保障。书记员集约管理可以有效地将审判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进行集中管理,使书记员的工作更灵活、专业、规范,业务更精通,对于促进我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书记员集约管理的目的是为解决人员分类管理职责不明、交叉混岗、工作量饱和度不一等实际问题,是将原来分散于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判辅助事务性工作进行整合,做到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统一实施,人岗相适,最大限度推动审判辅助资源再配置、再优化,努力实现“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助力审判专业化改革和审判团队建设。
(三)范围界定。本方案所称书记员是指包括书记员、法官助理、聘用制文职人员及其它聘用制身份人员在内从事庭审、听证、接待、合议、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记录及卷宗整理、装订、归档等审判辅助事务性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工作内容
(一)创新工作模式。实行“信息化+集约化”双引擎分层工作模式,将书记员原本的信息录入,庭审、听证、接待、合议、法官会议等记录,材料收转、外出送达等程序性、辅助性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替代或优化,通过信息回填、语音转写、智能送达等审判流程节点再造,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审判工作质效。
(二)创新服务理念。书记员改变以往“跟人、跟事”的分散模式,在原则上实行统一集约化管理,实现服务的“两个集约化”,即对法官服务的集约化和对群众服务的集约化。对法官集约化服务包括撰写法律文书、制作送达材料、信息录入、协助法官调解等工作,对群众集约化服务包括网上立案全流程等工作。
(三)创新审判辅助资源集约配置模式。书记员可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个人特长配置到立案部门从事材料收转、文书送达等事务性工作;配置到智能办案辅助中心从事电子卷宗扫描、编目、归目、卷宗装订、归档等事务性工作;配置在业务部门负责庭审、听证、接待、合议记录等事务性工作。
(四)创新书记员再配置模式。加强执行工作书记员集约化动态管理,将分散的书记员以小组方式进行集约化管理,组建线上、线下查控小组从事案件查询等工作,组建综合事务小组从事执行工作事项收集、日常监管指挥中心等工作;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熟悉审判业务、综合素质较高的书记员,配置到审判业务部门从事法官助理工作;选派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址的行政部门司法辅助人员到审判业务部门从事书记员工作,同时要为5个派出法庭各配备一名法学专业的书记员;组建扫黑除恶案件审判团队,选派综合素质高的书记员参与到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中,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员配备有效。
三、各部门、庭室书记员岗位职责
一是立案部门智能送达中心书记员需履行以下职责:
(1)做好诉讼材料的收转、保管工作;
(2)做好法律文书和诉讼材料的送达工作,通过网络、电话、邮寄和直接送达等多种方式进行集中送达;
(3)完成立案部门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是立案部门书记员需履行以下职责:
(1)指导当事人网上立案,填写、录入当事人身份信息、
所涉案由等内容并出具立案送达手续,指导当事人网上缴费;
(2)辅助庭长审核网上案件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进行立案;
(3)负责报表,统计数字,宣传文章,平台维护等工作;
(4)完成庭室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是智能办案辅助中心书记员需履行以下职责:
(1)做好新收案件纸质诉讼材料的扫描、上传工作
(2)利用中间柜,做好纸质材料的流转和管理工作;
(3)做好纸质诉讼材料组卷、装订、归档、入库工作;
(4)负责原审纸质档案保管、借阅和退还工作;
(5)完成智能办案辅助中心其他事务性工作。 l
四是业务部门书记员需履行以下职责:
(1)提前三个工作日接受业务部门排庭指令;
(2)提前查阅所担任庭审记录案件的有关信息,了解案情,针对性制作热词清单,制作笔录模板,与案件法官助理对接开庭信息;
(3)做好设备检查、名牌摆放、信息核对、庭审语音识别注意事项等庭前准备工作;
(4)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5)做好庭审的录音录像及庭审公开工作;
(6)利用语音转写功能同步制作庭审笔录,进行笔录修正和整理,确保电子笔录准确完整;
(7)引导当事人完成笔录的电子阅签捺印工作;
(8)经法官审核签名确认,将笔录导入电子卷宗系统;
(9)完成业务部门其他事务性工作。
业务部门的书记员还应接受指派履行听证、接待记录以及合议、法官会议记录等工作职责,具体工作流程参照庭审阶段执行。
五是法官助理需履行以下职责:
(1)审查诉讼材料,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证据交换;
(2)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3)受法官指派办理委托鉴定、评估等工作;
(4)根据法官的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5)在法官的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
(6)做好案件信息录入工作;
(7)做好裁判文书上网排版、校对、屏蔽、上传等工作,
(8)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9)根据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扎实统计、
核算、报送各类案件数据。
六是司法辅助中心书记员需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办案人员审查、移送材料,负责网上立案、移
送等工作;
(2)协助办案人员网上选择评估鉴定机构;
(3)负责以往案件的统计、报送工作;
(4)协助办案人员进入现场勘查;
(5)负责卷宗整理、归档等工作。
七是各派出法庭书记员需履行以下职责:
(1)指导当事人网上立案,填写、录入当事人身份信息、所涉案由等内容并出具立案送达手续,指导当事人网上缴费:
(2)辅助庭长审核网上案件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进行立案;
(3)对新收案件及时进行电子卷宗扫描,做到纸质卷宗
与网上卷宗同步;
(4)做好相关开庭笔录准备、设备检查、记录庭审全计
程等工作;
(5)查找法官所需卷宗,校对判决等相关文书,对完成的法律文书通过系统进行盖章、打印,进行送达文书、手续等相关工作;
(6)负责卷宗的电子扫描,对纸质卷宗进行排序、打码
等工作;
(7)上传结案文书、开庭笔录等内容并结案,对评查完毕的卷宗进行装订,下载扫描文件、刻录庭审光盘,进行卷宗归档等工作;
(8)负责报表,统计数字,宣传文章,平台维护等工作;
(9)完成庭室其他事务性工作。
八是审判管理部门书记员需履行以下职责:
(1)提供电子档案查阅及复制服务,本院机关电子档案
和纸质档案调阅工作;
(2)负责纸质卷宗接收、管理、调借、查阅、鉴定、移交、保管和防护,卷宗质量评查等工作;
(3)做好拟结案件电子卷宗与纸质诉讼材料对比检查,实现电子卷宗与电子档案无缝对接;
九是执行局书记员需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案件记录工作;
(2)按承办人要求草拟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及法律文书的校对、审批、签章、协助送达;
(3)整理、扫描(此处限定为执行流程扫描上传材料,灿行归档卷宗的扫描仍由院智能办案辅助中心负责)、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4)上传音频、视频资料,完成执行系统信息录入,维护执行日志,公开工作信息;
(5)其他应由书记员完成的事务性工作。
四、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执行工作集约化、模块化建设,保障书记员集约化管理执行工作落到实处,统筹抓好日常审判工作和书记员集约管理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小组职能定位,确保认真履职尽责。
二是强化书记员队伍建设。结合审判工作需要与书记员个人特长,将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的书记员进行统一调配。开展类型化、专业化培训,注重思想政治素质与专业能力有机结合。做好书记员个人培育、评价、奖惩等工作,确保书记员队伍基本技能、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有效提高。
三是强化信息化助力。坚持信息化需求导向与应用导向,确保主要审判流程节点覆盖到位、应用到位。加强书记员集约管理所需的庭审语言识别等软硬件的建设。加强技术部门在软硬件使用方面的技术指导。切实为审判一线减负,实现书记员集约管理效能最大化。
四是强化行为规范。书记员应做到懂规矩、守纪律,严格执行本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我约束,永葆职业操守,严格规范工作行为;做到有理想、有信念,积极上进、勤于学习,扎实提升业务能力,推动法院审判辅助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做到廉洁、自律,自觉做到在生活上严守道德底线,在做人上坚守党纪国法,在工作上全心全意,做好司法辅助工作,建立主动支持,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6 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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